作者:Alice 來源:重慶西語東敘翻譯公司 發(fā)表時間:2013/4/18 9:25:45 瀏覽:2623次
應勇辭去上海市高院院長職務 崔亞東任代理院長
今天(4月17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次會議,對《關于促進改革創(chuàng)新的決定(草案)》進行了一審。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殷一璀主持全體會議并講話。
會議聽取了市政府秘書長蔣卓慶所作的《關于促進改革創(chuàng)新的決定(草案)》的說明和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所作的相關研究意見的報告,并對決定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此次審議的促進改革創(chuàng)新決定,明示改革創(chuàng)新法治路徑,以制度創(chuàng)新保障和推動轉型發(fā)展,對于凝聚社會各方共識,營造有利于改革創(chuàng)新的社會氛圍和制度環(huán)境,激發(fā)全社會改革創(chuàng)新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力,支持、促進、引導和規(guī)范上海改革創(chuàng)新工作,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
此外,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條例》;審議并表決通過了市人大內司委、財經委、教科文衛(wèi)委、城建環(huán)保委、僑民宗委和農業(yè)與農村委關于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交付審議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會議對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應勇辭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草案),以及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于提請審議決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議案進行了分組審議。經下午的全體會議表決,決定接受應勇辭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決定崔亞東為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會議聽取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的說明,并對相關人事任免案進行了分組審議。經上午的全體會議表決,任命崔亞東為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決定任命陳立斌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信芳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許一新為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許祥云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韓耀武為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院長;免去沈志先、陳立斌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決定任命葉青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長,柳小秋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長,蘇華平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上海鐵路運輸分院檢察長,談信友為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
會上,殷一璀向新任命人員頒發(fā)任命書、贈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jiān)督法》。崔亞東、陳立斌、葉青代表受任命人員作莊嚴的任職承諾,其他同志作書面任職承諾。
殷一璀說,本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條例,將對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本市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產生積極作用,有關部門要抓緊做好法規(guī)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法規(guī)有效實施;會議審議的促進改革創(chuàng)新的決定草案,對營造有利于改革創(chuàng)新的社會氛圍和制度環(huán)境,促進上海創(chuàng)新驅動、轉型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要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將決定草案修改好,充分運用法律資源,為本市破解改革創(chuàng)新的瓶頸和難題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撐。
殷一璀指出,本次會議還審議表決了6個專門委員會關于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各委員會要以對代表、對人民負責的態(tài)度,更加充分地與代表溝通,讓更多代表參與辦理工作,并積極探索代表參與立法的新途徑,努力使代表議案辦理取得良好的成效。殷一璀強調,本次會議的召開,標志著常委會年度立法、監(jiān)督等工作已全面啟動。要形成合力編制好五年立法規(guī)劃,有針對性地做好代表學習培訓等工作,努力通過做實每一個工作項目,確保常委會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鐘燕群、蔡達峰、鄭惠強、吳漢民、薛潮出席會議。常務副市長屠光紹,副市長姜平,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應勇、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旭等列席會議。